第544章 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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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这么久,除了李家的事,最让李沐尘上心的,就是海外突然崛起的这个太阳圣教。 金三木虽然还未入先天,但修为高深,对付一般的武道高手不在话下,哪怕武道宗师,也不惧一战。怎么会无声无息的失踪? 况且师姐向晚晴也去了北美。他很清楚自己这个师姐的实力,几十年前就入了先天,有她在,怎么可能出事? 李沐尘十分担心,立刻拿出手机,拨打了向晚晴的电话。 好在电话很快接通了。 “哟,小师弟,你终于想起我这个师姐来了?我还以为你掉进温柔乡里,把师姐给忘了呢!” 听见向晚晴的声音,李沐尘才放下了心。 “师姐,哪儿能呢!我忘了谁,也不会忘了你呀!”李沐尘笑道,“小时候你打我屁股,我现在想起来还疼呢!” 手机里传来向晚晴银铃般的笑声:“谁叫你小时候不听话啊!也怪你那时候太瘦了,营养不良,屁股上一点肉都没有,打上去能不疼吗?你还记我的仇呀,要不是我抢在前头,让二师兄来打,你那小身板,两下就屁股开花了!” “嘿嘿,我知道师姐对我好,我都记着呢!” “记着就好!你长大了,越长越帅,又白又嫩,真想再打你两下!哈哈哈哈……” “……”李沐尘一头黑线,不知道这个古灵精怪的师姐在想什么。 “沐尘,听说你结婚了,怎么不通知我一声,也好给你备份礼物,顺便看看小弟妹。” “师姐,这世间俗礼,哪能劳动您这位仙女的大驾?再说,我是订婚,不是结婚。师门长辈和师兄弟我一个都没叫,等曼卿修行入门,将来带着她拜见师长,得到师父允许,正式结为道侣,你们再祝贺我也不迟。” 向晚晴说:“也是,你是天都五百年来第一人,世间能与你相配的女子恐怕鲜有,看看再说也好。你先了却尘缘,把世间的事情都办好,有什么为难的,需要师姐帮忙的,尽管说。也可以去找山上的其他师兄弟。” “多谢师姐,不过临下山时,大师兄交代过,个人缘,个人了,一入红尘即非仙。我自己的事情,还是靠我自己吧。” “切,别听大师兄的,他比师父还老顽固!入我宗门,即是有缘。你的缘,就是天都的缘,哪里还能分开?师父让你下山历练,如今你突破先天,成了继师父之后,五百年来第一人,这是整个天都的骄傲啊!好好修行,争取早日超过大师兄,气死他!” 李沐尘张口结舌,愣了好一会儿,才说:“师姐,大师兄可是六重天劫!” “那又怎么样,不就是资格老嘛!别人百年一劫,他五十年一劫。可师弟你二十年就一劫了,再过一百多年不就追上他了嘛!”向晚晴咯咯笑道。 李沐尘不觉苦笑,渡劫哪有这样算的?自己二十年渡一重雷劫,那是机缘到了,二重三重还不知道在哪儿呢,说不定要几百年后了。 “师姐,不说这些了,我问你个事。” “嗯,你说。” “师姐,你现在还在洛城吗?” “哦,我不在洛城,我现在在大马。” “大马?你怎么去了大马?” “年前在北美,洪门帮了我不少忙。投桃报李,帮他们办点事。” “原来是这样,我听说北美中孚观被异教徒占了,金道长也联系不上了,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有这种事?”向晚晴讶然道,“我记得洛城的几个太阳圣教的据点都已经清除了,我亲手杀了洛城主教和两个天使级高手,怎么会这么快反扑?你的消息确切吗?” “消息应该确切。”李沐尘说。 向晚晴沉吟了一会儿说:“我这边的事稍微有点麻烦。洪门在南洋的分舵和玄降门有些扯不清的关系。玄降门的门主叫法蒂玛,几十年前我就听说过这个人。那时候她在南洋一带就很有名,信众很多,被称为丛林女巫。现在更是不得了,号称大马神女,连这边的政府都听她的。我现在要去会会这个法蒂玛,等这边的事情处理完了,才能去北美。” 李沐尘知道玄降门不是小门派,便道:“我在钱塘和玄降门的人打过交道。从他们入华夏的时间和所做的事情来看,很可能和太阳圣教有一定关联。师姐,你要小心点。” “嗯,我知道,你就放心吧。”向晚晴说,“只是我一时无法分身去北美,师弟你要是不放心,就干脆自己过去看看,到了那边可以直接去找洪门的万时均。这个人很仗义,也很有能力。如果你也走不开,就再让青鸟传信天都好了。不过师父现在应该在万仙阵中,山上的事情,由大师兄在负责。” 又讲了几句,李沐尘挂了电话。 天都峰顶,万仙剑阵,负有守护此方世界的重任。域外能量波动,师父坐镇万仙阵,想必情势很紧张。 所以青鸟传信什么的就算了。 而且,一旦再传青鸟,为的还是同一件事,那就说明向师姐此番下山,办事不力。 现在是大师兄主事,大师兄向来严苛,自己这么做,对向师姐不好。 李沐尘决定等和王崇仙谈完再说。 王崇仙已经步入先天,虽然最后一道天雷李沐尘帮他承担了三分之二,但那本就是不该他承受的部分,只因心魔过重,才让雷劫加强了。 他是金三木的师兄,理应前往。而且当初亚当来求救,来的就是白云观,这本就是他们的缘法,逃不掉的。 当然,前提是他不是当年李家惨案的凶手,或者能说出让李沐尘不杀他的理由。 王崇仙在小蓬莱调息静养,还需要一些时间,李沐尘就在白云观内逛了逛。 这几天是小长假,今年的游客特别多。人们疯了似的出来旅游,京城的每一个景点都挤满了人,白云观自然也不例外。 山门口、大殿外,人群乌压压的,仿佛夏日黄昏的摇蚊,分不清方向和目标,只能跟随大流,嗡嗡地互相撞着、拥挤着。 李沐尘摇了摇头,不明白人们为何喜欢这样苦哈哈的出来旅游。 看了半天,忽然明白了,这就是生活。 生活本没有目的,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活着。而活着,总是苦的,唯有苦中作乐,才不觉其苦。 黄昏时分,白云观关了门,才清静下来。 李沐尘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就重新进了小蓬莱。 这时候,王崇仙已经换好了衣服。一个小道童正在帮他梳理头发。而白方兴则拿了一把剪刀,正恭恭敬敬地,一点一点地,帮他把胡须修剪到合适的长度。 发髻挽好,胡须也修好了,崭新的道袍掩不住的刚刚渡劫后的金光之躯,看上去,果然是仙风道骨。 看见李沐尘进来,王崇仙挥了挥手:“你们下去吧。” 白方兴看了李沐尘一眼,说了声:“是。” 便带着小道童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