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英雄救美???
虽然我们口口声声着不会以貌取人——但是现实告诉我们,生活就是这么操蛋,老师们更愿意相信萌萌哒女生的解释,而不是来自某个大了一岁的巫师的解释。 好在艾伦在回来之前就便出来一套可信度极高的理论来——他可不想我和伏地魔干了一架没打过所以跑路了,这话估计没人信,唯一可能信他的人他却是万分都不愿意去打交道的——能把汤姆同学活生生弄死可不是着玩的。 他们的失踪完全是因为不经意间碰了一个消失柜造成的——那东西大概出了什么毛病让他们传送了那么远。 这一借口成功的骗过了教授,毕竟神奇的霍格沃茨生点什么都是很正常的,但是不幸的是,他们依旧被算作违纪。 因为这一严重违纪行为——艾伦同学和安妮同学破记录了。 有史以来最快加分记录——当然,是给拉文克劳和格兰芬多加的。 每人二百分。。。。。。 由于双方学院都没有足够的分数,所以原本的宝石槽在众多巫师惊讶的眼光里变得空空如也。 值得一提的是,斯莱特林的宝石做了一个神奇的转移魔术——他们移到了斯内普教授的脸上。 最最让艾伦难受的是——执行的并不是各打五十大板,在斯内普教授和斯普劳特教授商定之后,艾伦同学成为了替罪羊——安妮同学成了被挂带的一方。。。。。 所以,在今年,艾伦同学的假期全部取消掉——在霍格沃茨这所大城堡里有着足够的工作等着犯错的艾伦同学来完成。 妈卖批。。。。。。 —————————————————————————————————————————————————————— 赫奇帕奇们对于艾伦扣了一大波分没有任何看法,去年夺冠全靠艾伦,至于其他时候他们倒数也习惯了——反正千年的垫底我来当,没啥大不了的。甚至于他们还有点窃喜——毕竟斯莱特林也成零蛋了,真正的幸运不是我中奖了,而是我倒霉了,你子也没好。。。。。。 至于斯莱特林?他们现在都不敢找安妮的空子——在大家都是纯血(?)的情况下,他们是靠拳头话的——就像伏地魔,没有钱没有背景,照样当老大——多励志的故事啊! 斯莱特林们心很累,分就零分吧,反正差距不大,继续追吧。。。。。。 斯莱特林里最不爽的人大概就是是马尔福同学了——在前不久的决斗计划之中,他才算计了一把救世主同学,谁料到根本没成功——现在倒好了,他们学院扣了一大波分,这还怎么装逼啊??? 然而,装逼并不是生活的常态,日子总是要继续的,眨眼之间,万圣节就快到了。 真的是眨眼的功夫——因为艾伦他们回来的那天就是万圣节前一天。。。。。。 然而,这和艾伦没有多大的关系——因为他的禁闭,是立即执行的那种,除非到了吃饭的时候,否者就算是过节都没他的事。。。。。。 ——————————————————————————————————————————————————————— 我叫赫敏,赫敏·格兰杰。 霍格沃茨一年级生。 擅长看书,爱好看书——总之,我从记事起就开始和书为伴了。 我和其他人不一样——虽然老师我是天才,但是我知道我的那帮同学私下里称呼我什么。 书呆子是我最好听的外号——至于那些充斥着恶意的外号,数不胜数。 我对于书籍有着过目不忘的能力,这让我在班级里受到了很大的排挤。 直到有一天,一只猫头鹰向我递来了那份信,我才知道了自己为何与众不同。 我是一名巫师——我不属于麻瓜,巫师才是我的同伴。 为了不受到排挤,我拼命的阅着我能买到的每一本书,并且我的实验产生了让我意想不到的结果——我实验的好几个魔法都成功了。 这样,大概我就不会受到排挤了吧? 这样,我就能跟上那些巫师家庭出身的人了吧? 这样,我应该就能交的上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而不是当面一套背后语言刻薄的酸伙伴了吧? 为了能更好的融入这个我从未见过的世界,我鼓起勇气帮助了一位陌生的巫师——他的蟾蜍丢了。 你得知道,对于一个一直连个朋友都没有的人来,这样站出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这绝对不是就能办到的事。 敲开一扇又一扇门,或许大家都是醒来的缘故,都很友好,我的询问很快就得到了回应——而且非常开心的是,我还遇到了当时鼓励我的那个巫师。 总之,入学那天我非常开心——但是,这样的欣喜之下让我有种不安感——我现,即便在巫师之中,我依旧是异类。 即便是那些巫师家庭出身的孩子,他们学习的天赋依旧没有我高,我很轻易的在所有课上成为了表现最佳的那个学生——这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尤其是最不喜欢格兰芬多的斯内普教授给了我个万事通的绰号后。 别别的学院——就连格兰芬多自己人都在排斥着我。 他们认为自己比不过一个麻瓜巫师真的是太耻辱了——尤其是他们再努力都没法子在任何一门课压倒我之后。 但是我绝对不会放水——从前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亦是如此。 我是赫敏格兰杰,我是最棒的——我不需要放水来获得任何人的同情和友谊,那样廉价的友谊不是我需要的。 但是,这条路真的很孤单。。。。。。 在魔法课上,我轻而易举的又拿下了一个第一,然而,当我试图对他们进行帮助的时候,遇到的却是侮辱性的回复。。。。。。 我自己都不知道生了什么,当我情绪镇定下来的时候,一个丑陋的家伙已经站在我的面前了——它足足有十二英尺高,皮肤暗淡无光,像花岗岩一般灰乎乎的,庞大而蠢笨的身体像一堆巨大的泥砾,上面顶着一个可可豆一般的脑袋。它的短腿粗壮得像树桩,下面是扁平的、粗硬起茧的大脚。它身上散出的那股气味臭得令人作呕。它手里抓着一根粗大的木棍,由于它的手臂很长,木棍在地上拖着。 然而,一道熟悉的身影站在我面前了,那道不高的身影看起来是如此的可靠。 伴着她的手臂挥动——一个巨大的身影砸向了那只巨怪,两只巨兽搏斗了起来。 然后,一只手掌摸向了我的头,一个好听的声音传了过来——“别怕,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