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一章 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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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来说,比起双拳不敌四手,更该说是单剑不敌四剑。 如果双方都是空手的话,洛明认为自己打五六个都不成问题,如果对方没练过,也没有合作意识,他能打十个。 普通人的拳脚,只要不击中少数几个要害的话,洛明能扛个几十下。 哪怕对方也有功夫在身,但只要洛明保护好几处要害,那么硬吃几拳几脚也不至于失去战斗能力。 但对方有武器那就完全不同了,这个时代的狠人可没有管制刀具的限制,不会只用折凳木棍之类的仁慈兵器。 这个时代,就算手杖都有灌铅的,挥起来能够把人脑袋砸得裂开来。 而这伙儿敢来掳人的家伙,更是有很大可能持有专业的冷兵器,要么是刀斧矛剑,要么就是战锤之类。 无论哪一种,只要被打中一次,就有被秒杀的几率,哪怕运气再好,被打中个三四次也绝对完蛋了。 可不像拳脚那样,打不中要害的话伤害就比较小。 洛明曾经做过这方面的训练,哪怕是他最弱的两个师弟和一个师妹,一起手持武器围攻他的话,也有差不多四成的几率在全灭之前让他身负重伤。 若是对方人多的话,正面战斗对他来说就太吃亏了。 所以,这里就要选择由明转暗。 洛明毫不犹豫,向着镇子内走去,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绕了两圈之后,才从另一个方向出了镇子。 如果对方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自然最好,就算对方事后打听到“这宅子里还住着一个人”,也照样不可能知道洛明具体是去了哪里——如果有人来到这大宅,然后追踪他的脚印的话,追到镇子里就会失去线索了。 而把莉丝掳走的那伙人,是乘着马车走的,这则对洛明的追踪很有帮助——镇子上有马车的人可没几家,而且车辙印也比脚印更持续,容易辨认。 一路追着这痕迹,洛明来到了一个郊外的庄园。 接下来,便是洛明刻骨铭心的那段记忆了。 他在贸然出手之前,已经调查了一遍,确认自己的确有胜算之后,才拔剑突入。 当遭遇到突然袭击的时刻,那伙人几乎完全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洛明斩杀一人。 接下来,洛明便突袭法师,克服阻挠,将这麻烦的施法者优先斩杀。 当然,就算这样,对面还有着明显的人数优势,若是叫对方反应过来,一起围攻的话,饶是洛明三头六臂也得饮恨于此。 因此他立刻按照计划,去抓捕对方的首领与核心人物——那个贵族少爷,兰奇·普兰特。 只要把这关键的人质掌握在手里,接下来怎样都好办。 威胁他们交换人质当然是一种选择,也可以唬骗他们,说好双方同时把武器丢远,接着洛明就能靠过人的拳脚功夫把他们迅速解决掉。 然而没有想到,这看上去完全是个纨绔废物的大少爷手里,却有着比之前斩杀的法师还要强大而致命的底牌。 接近内环魔法强度的雷光,居然出现在这种场合下,简直就像是黑帮斗殴的时候突然有人抬出一门火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