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花局
拉姆拉甲错湖,是邓川城的母亲湖,被苍山环绕,犹如一滴眼泪,点缀在群山之间。 碧空如洗,凉风烈日,几朵白云点缀其间。 湖面湛蓝,蓝得纯净,蓝得深远,蓝得恬静,一望无垠。 微风习习,波光万道,漾起层层縠纹。 李世和沈梦到达湖边之时,首先映入他们眼帘的,就是湖岸边,一大片蓝色的小花。 花色靛青,介于蓝天碧水之间,更加妖娆,更加奔放。 一缕浓浓的花香随风飘扬,芬芳馥郁,沁人心脾。 沈梦来到那片蓝色的花海之中,弯腰摘下一朵小蓝花。 “没错,那香囊正是这个花香。” “昨夜的那个怪物,就是靠这个味道来区分本地人和外地人。” 李世走到湖边,将手探入水中,只觉得湖水冰冷刺骨,宛若刀割。 “奇怪,现在已是夏季,怎么这里的湖水还那么寒冷?” “梦儿,你说赤螯火蚁十分畏寒,这湖水的冰冷,正好是它的克星。” “如果长期饮用这里的湖水,身体中不知不觉会变得寒凉,如此便能克制住赤螯火蚁的热毒。” “想必昨夜的怪物也是邓川本地的人,他才没有在赤霞山庄立即毒发身亡。” 沈梦靠近李世,也将玉手伸入水中。 “这个湖水真是酷寒无比,比我在方家镇沐浴的碧渊寒潭,还要寒冷许多。” “李世哥哥,我们虽然知道了饮用湖水,可以抑制赤螯火蚁的剧毒,但那怪物每日毒发之时,还要吸食人血,我们又如何才能给他解毒呢?” 李世也觉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就算他们知道了湖水可以改变体质,压制毒性发作,但一时半会,也没有办法除去怪物体内的毒素。 沈梦想起了痕大师曾经说过,一物降一物,毒物的周边,往往就会有克制这种毒物的东西存在。 “我师父也教了我怎样用毒和解毒。我从小就常和一些带毒的植物和虫豸为伴,解毒往往需要找到相生相克的事物。” “如果那怪物不喜欢湖水和岸边蓝花的味道,那么在这里,我们说不定还会有新的发现。” 李世用湖水抹了抹额头,只觉神清气爽,心旷神怡,周身都非常爽快。 “我李世还能跟着司马公子到湖边赏花,也是人生一件乐事。” “如果天意要让我们留在这里,我们不妨既来之则安之,好好欣赏一下湖边美景。” 沈梦也学着李世,用湖水敷脸,笑面嫣然: “有李大都头做我的保镖,求之不得。” “本公子今日,就沿着湖边走上一遭,看还有什么东西,能入本公子的法眼。” “李大都头,前面开路。” 李世向着沈梦躬身抱拳: “得令。” 两人俱是一笑。 他们沿着湖边蓝色小花的路径,朝前走去,不知不觉,竟然进了一片深山。 湖岸渐远,蓝色小花也长到了尽头。 但花香却越来越奇怪。 沈梦用鼻子向周围嗅了嗅,满腹疑惑。 “李世哥哥,我们已经进了山,湖边的蓝色小花都在我们身后,刚才的香味已经淡得几乎闻不到了。” “但你现在再闻一下,我们前方似乎还有一股难以察觉的花朵香气?” 李世也觉得奇怪,他身前身后也用鼻子闻了闻: “对呀,我们身前的香气,比身后蓝花的香气,更有让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难不成还有什么鲜花开在山里面?” 这是一丝不易察觉的淡淡香味,若非李世和沈梦一路上有意闻着蓝花的味道,根本发现不了。 跟着这丝花香,两人已经来到苍山脚下。 苍山十九峰,巍峨雄壮,山明水秀,四季如春。 李世和沈梦越往里走,草木茂密繁盛,花香渐渐变浓,却越来越难以言说。 有时候花香甜美,就像一个花季少女,沐浴梳妆。 有时候花香淡雅,就像一个高人雅士,抚琴吟诗。 有时候花香浓艳,就像一对热恋璧人,情深款款。 奇怪的是李世和沈梦跟着花香一路走来,身前却并没有看见一朵鲜花。 沈梦不禁生疑: “真是奇怪,这些香味千变万化,又看不见花朵,是从哪里飘出来的呢?难道山里面有一大片香料场?” 两人前面已经无路可走。 一边是古木参天,盘根错节,容不下半个身位。 一边是巨石林立,壁立千仞,直插云霄。 拉姆拉甲错大湖的湛蓝湖水,和苍山脚下连成一片,两人想要围绕岸边,行走一圈的设想,到了山前,就此终止。 “梦儿你看,头顶山石中间,嵌着的可是一朵奇异的花朵?” 沈梦随着李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在面前巨石缝中,见到了一朵奇花。 那朵花有面盆般大小,紧紧贴在石上。 花朵的一半好似已经枯萎,呈现出暗淡的黑紫色,另一半却开得正是鲜艳,娇嫩欲滴。 “这是什么花?半枯半艳。难道我们一路上闻到的奇特花香,就是从这里散出来的?” 李世见巨石缝十分难以攀爬,看见身旁一棵古树可以借力,往后退了几步,想要一跃而上。 “梦儿在这里等着,我上去将这朵花摘下来看看?” “李世哥哥小心,切莫摔着。” 正在这时,一只拴着绳子的酒葫芦,伴随着一声沙哑的声音,向李世袭来。 “宜观星辰辨南北,勿随萤火逐东西。今日还真有人,同老夫来抢夺这朵‘渡劫血花’?” 一个身穿喇嘛红衣的老人,头上长着浓密的胡须,样貌非常奇怪。 更奇怪的是这个老人腰间的那只酒葫芦,居然还连着长长的一段绳索。 他也从林中转出,忽然看见李世要跃起摘花,立即解下腰间酒葫芦,向李世击来。 他手上掷出葫芦,嘴里还念个不停,似乎将李世和沈梦当做了盗花之人。 沈梦见李世背对着来袭之人,娇呼一声,正想出手相救,却看见李世同他眨了眨眼睛。 李世背后就像长了眼睛一样,忽地一出手,握住了那只酒葫芦。 那酒葫芦却像烧红的烙铁一样,十分烫手。 李世刚一转身,又赶紧松手,酒葫芦来势不减,继续朝着李世面前飞来。 不得已,李世运起醉步神拳,双拳朝着飞来的酒葫芦击去。 那个葫芦被李世的神拳打得滴溜溜乱转,重新飞回了来人手中。 “好功夫,佩服佩服。” 红衣老人以红绳操控酒葫芦,原想将李世缠住,制止他上去摘花。 他见酒葫芦拴不住李世,对李世的那一拳也大加欣赏。 这个老人口直心快,心念一动,脱口而出,对李世的功夫赞不绝口。 “老夫在此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有这么好功夫的年轻人了,不错不错。” 李世见来人只是出手延缓他去摘花而已,似乎并无其他恶意,也向来人回了一礼。 “老前辈的内力好生厉害。酒葫芦上面布满劲力,我根本拿捏不住,晚辈也十分佩服。” 那红衣老人走近李世和沈梦,用鼻子在两人身上嗅了一下,让沈梦觉得周生不自在。 “你是男子,你是女子,你们两人都易了容?” 沈梦立即将双手护在胸前,十分戒备。 “前辈是谁?怎么知道我是女子?” 那红衣老人鼻子动了几动。 “我儿子是大名鼎鼎的墨翥神捕,你们这点易容的小把戏,怎能瞒得了我?” “小女娃,你身上的胭脂味道,别人闻不出来,我的鼻子就闻得出来。” “你们两人脸皮上的汗味,都被一层薄膜遮挡,不是都易了容,又是什么?” 老人说完,将酒葫芦拧开,得意洋洋地抿了一口酒。 他居然是“眼见为虚,鼻嗅为实”。 李世听到墨翥神捕四字,记起了神针仙子讲的往事。 “老前辈莫非姓花?” 红衣老人一口酒还没咽下,差点吐了出来: “怪了,怪了,这最近的怪事怎么那么多?你们的气味是新的,我和你们两个小娃从未谋面,怎么知道老夫的姓氏?” 李世自从离开“看开点”赌场后,凡事都愿意先赌一把。 “老前辈口中的墨翥神捕花无言,义薄云天。” “他甘心为了邓川城的百姓,不惧强敌侵略,抛头颅,洒热血,埋骨在此,是晚辈平生最敬重之人。” 红衣老人听了果然十分受用,哈哈大笑: “我小儿已经埋名在此好多年了,江湖上知道墨翥神捕这个外号的人,根本没有几个。” “你这个小娃,年纪轻轻,居然还能知道他的名号,当真难得。” 李世见自己猜得正确,继续说道: “当年皮逻阁第一次率兵前来征讨邓川城,全靠花无言神捕仗义执法,将他的几万大军挡在了邓川城外。” “这个世上有花无言神捕那样英勇豪气的人本就不多,要记住英雄的事迹也并非难事。” “只是可惜了花无言神捕,以身殉难,令英雄扼腕,痛心疾首,不胜哀悼。” 红衣老人听了李世的话语,一时间陷入沉默。 往事如烟,抚今痛昔。 当年花无言战死在了邓川城外,红衣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 花无言母亲和他一路寻来,知道儿子已经战死,哭得昏天黑地。 花无言母亲经不住丧子之痛,没过多久也绝食身亡。 老人见身边至亲全部离他而去,欲哭无泪,退出江湖,便在邓川城喇嘛庙中住下。 邓川城喇嘛庙中,法照大师和弟子微尘,常年救治这里的百姓,医术高明,经常和这个老人切磋技艺。 红衣老人天生鼻子特别灵敏,对药材的寻找,和药效的辨别,远超法照和微尘,颇有天赋。 微尘大师在他的师父法照大师仙逝后,也离开这里,四处云游。 红衣老人便接过法照和微尘的担子,成为了邓川城的神医。 他前几日算到这里的“渡劫血花”即将开花,打算今日前来采摘做药,没想到正好撞见李世和沈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