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噬尸猫
“大婶,小猫儿的病已经没有大碍,我也该走了。”林云轻轻抚了抚安睡的幼童,对一旁的大婶说道。 “谢谢你啊,小伙子。”大婶抱来半袋大米递给林云。 “不不不,是我该谢谢你们才对。”林云脸一红,为这些百姓治病只是为了积攒功德和换取食物而已,却没想到能够让百姓们如此敬重。 “我们这些穷苦百姓,真要生了病,也只能自己硬抗,哪里有钱去医馆看病?”大婶笑着摆摆手。在她们看来,像林云如此年轻的修士还能如此善良,实在是难得可贵。 更何况林云与普通人交往根本没有任何架子,与那些鼻孔朝天的高手根本就是大不相同。 “那我就先告辞了。”林云背起半袋大米,合了个十。 距离林云和剑二来到佛光寺之时,已经过去了整整七天。这七天来林云帮了周围的穷苦百姓不少忙,功德之力也凝聚了不少,目前仅仅依靠功德,也是能够跟练气一层甚至二层的修士相战。 “慢,太慢了。”出门后,林云不由苦笑,靠着为百姓治病而获得的功德实在是微乎其微,就算他日夜不停、不间断地努力行善,也根本比不上修炼的速度。 更何况,善事也不是时时刻刻能够做成的,那需要一定的际遇,难怪那些垂涎佛光寺无敌秘法的高手皆是选择了放弃。 “看来得想点别的办法了,再治病,我都要变成一个郎中了。”自嘲一句后,见天色渐晚,林云向着佛光寺的方向走去。城中百姓甚多,身法始终是施展不开。 见林云迎面走来,街上一个正四处踱步,显得焦急万分的中年男子狂喜,他的面色有些苍白,身上瘦骨嶙峋,显得长衫空空荡荡,分外不合身,似乎是个落地秀才。 经过七日相处,附近的百姓林云差不多都能够叫上名字,眼前这中年男子的确是个书生,名叫于乙,附近的百姓都唤他作阿乙。 阿乙在这一代还算有名,就连林云也听过不少他的“传说”。阿乙的祖上本是富贵人家,祖祖辈辈上甚至也不乏一些不弱的修士。但越往后,家族人丁便越是凋零,到了阿乙这一代,他的父母、妻子也是早早便撒手人寰,只剩他一人与一个三岁小二相依为命。 正所谓百无一用是书生,阿乙没什么特长,为了生活,只得变卖了为数不多的田地。 至此,阿乙除了书与破破烂烂的祖屋,却是连几两银子都再也拿不出。 城中盛传阿乙乃是天煞孤星,幼年克双亲,青年克妻子,甚至如今到了中年,他的儿子也是时常生病。因此,周围的百姓虽然同情他,但也是不太愿意与他多来往,生怕被殃及。 却说阿乙见林云到来,扑倒在后者的面前便拜,连续磕了三个响头。 “这位大哥,你这是做什么?”见阿乙的头顶霎时间便出现了血迹,林云连忙将其扶起。 阿乙抬起头,已是眼泪横流,他哽咽道:“林云小哥,求求你,救救我的儿子,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如今他却……他却……” 林云握住阿乙手腕,悄悄将一丝法力渡入他的体内,为他理顺体内有些紊乱的气息,这才问道:“你儿子?他怎么了?” 阿乙跪倒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道:“他,他,他被妖兽捉去啦!” “妖兽!”林云悚然一惊。 虽然妖兽皆是已经开了灵智,但其中有许多妖兽由于修为太低,灵智不甚高,吃人仍是它们的天性。他有些不敢想象,一头妖兽对三岁孩童来说,那简直是灭顶之灾。 阿乙痛苦地点点头,他一向没有什么朋友,就算有,面对凶悍的妖兽也根本就是无济于事,眼前这翩翩少年是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但这根稻草,恐怕也是压倒他这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三岁孩童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如果孩童死了,他恐怕也会失去最后的信念,崩溃自尽。 “在哪!”林云浑身气势一展,一把擒住阿乙的手腕将其提起,喝道:“指方向!” 见林云愿意帮忙,阿乙喜形于色,他擦了擦脸上混成一团鼻涕与眼泪,慌忙指了一个方向。 此时,林云再也顾不得许多,扯着阿乙冲天而起,体内法力催动到极致,以他平生最快的速度向着阿乙所指的方向掠去。 “怎么不早来?”林云一边在房顶飞掠,一边嗔怪道。 感觉自己被林云带着上下乱跳,阿乙顿时吓得面如土色,唯唯诺诺地说道:“我听人说你在给小猫儿治病,我怕……我怕……打扰你。” “糊涂!”林云气急。 飞纵了约半柱香,两人远远地在城外看到了一间破破烂烂的土屋,应该便是阿乙祖上留给他的祖屋。 远远看到家门,阿乙忍不住再次掉下了眼泪,对林云说道:“今日小戊儿在门外玩耍,我眼睁睁看着那畜生将他叼了去,可怜我的孩儿……”小戊儿便是阿乙三岁的儿子,阿乙身体微微颤抖,灰色的手指甲深深嵌入了血肉之中。 “你如何确定那是妖兽?”林云有些疑惑。不难看出,阿乙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根本没有丝毫的修为,如何能够看出是野兽还是妖兽? 阿乙抽了抽鼻子,为林云粗略地解释了一遍。原来阿乙虽然不是修士,但平日里却最是喜欢看妖兽的卷册,对妖兽十分了解。将小戊儿叼走的小兽眼中灵动非凡,那眼神不像是野兽的眼神,一看便是开了灵智的妖兽。 “你是说,那是一头小兽?而且开了灵智?”林云提起的心安定了少许,如果是刚刚修炼有成的妖兽,灵智便如同小儿一般,也许它只是想与小戊儿玩耍,小戊儿说不定还真的有获救的可能。 “是,我十分肯定。”听到林云的问题,阿乙怔了一下,随即便万分笃定地点了点头。 林云点了点头,向前走出几步,元神之力毫不抑制地延展而出,希望在事情发生的地点找到蛛丝马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元神细细地探查下,林云总算是发现了一些线索,他蹲下身子,手轻轻抚了抚地面上隐约可见的脚印,在那脚印的旁边,还有一缕灰色的毛发。 那一缕毛发有些像虎的毛,但却没有虎毛那样长,真要说起来,似乎要更像猫毛才对。 “那畜生体型如何?”林云问道。 阿乙回忆了片刻,笨拙地用手比划了几下,道:“大概,就这么大吧。” 林云眯了眯眼睛,根据阿乙的比划来推测,那叼走小戊儿的妖兽体型似乎不大,这才被阿乙误当作是一头小兽。 “你在这里等着。”林云吩咐了阿乙一句,元神锁定了那一排脚印,紧接着,他便跟随着那一串若有若无的脚印跑去。 那些脚印先是很浅,在走出几里后渐渐深了起来。林云摸了摸地面,这里的土质与阿乙祖屋门口的土质没有什么区别,也就是说,那妖兽似乎在这里便放缓了脚步,悠然而行。 好在,他并没有在这附近看到任何的血迹,也没有丝毫的血腥味传来,看来小戊儿应该还没有遇害。 再走出一段距离,那脚印便诡异地消失不见,仿佛那妖兽原地失踪了一般。 “怎么回事?”林云皱眉,这似乎有些说不通,难道那妖兽会飞不成?又或者,它像人类修士一样在树梢上跳跃离去? 掏出那一缕灰毛,林云所有所思,也许妖兽真的是一种猫,一种喜欢吃人的灰猫。上树是猫的天赋,脚印的附近倒也的确有十几棵大树。 林云抬头,借着夕阳细细地搜寻着每一棵树,视线在一棵接一棵树上扫过,就在他都要放弃希望之时,他忽然注意到在一棵快要枯萎的槐树树干上方,居然有一个小小的洞。 将元神集中过去后,他发现那看似碗口大小的洞口实则居然有磨盘那么大,只不过那洞口处被槐树树叶牢牢遮住,干扰了他的视线。 “哼,狡猾的畜生,也该受死了。”林云冷声自语。屹岐国土地相当肥沃,这槐树也足足有三人合抱粗细,虽然在屹岐国中只能算是稀疏平常,但是一个妖兽要在树中安身却是绰绰有余了。 更何况这槐树已经有了枯萎的趋势,恰好说明了树干中已经被掏空,除此之外,恐怕再没有其余解释了。 “妖兽,滚出来。”林云大喝,他虽然并不畏惧妖兽,但却怕误伤小戊儿。 “喵——”尖细的猫叫声从树顶传出,一只灰色的猫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林云,眼中满是警惕。它的体型比一般猫类要大上不少,一双猫瞳呈灰绿色,上颚的两颗牙齿硕大无比,看上去凶狠无比,根本毫无猫的灵巧之气。 凝视了那灰猫一会儿,一股怒气骤然在林云的胸腔中升腾而起。他曾经在古籍中见到过这种猫,它被称为噬尸猫,生来便以吃尸体为生,最喜欢先将猎物杀死储存在洞中,等尸体腐烂后再食用。 只是他没想到,这噬尸猫在修炼成妖兽后,居然以人类的尸体为食。如此说来,小戊儿极有可能已经遭遇了不测。 “受死!”林云冷喝。